据中央文明办《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(区)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名单的通报》(文明办[2015]3号),我校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,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“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”。
我校于2011年12月正式成为全国文明单位。按中央文明委要求,中央文明办于2014年12月17日组织省、市文明办对我校三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复查。
三年来,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开拓创新,校园环境更加优美,文化成果显著丰富,制度建设更加完善,师生素质明显提升,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,有力推进了地方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。